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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学术观点]尹志华:道教的财富伦理观

作者:尹志华

发表时间:2019-03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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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富伦理观是反思财富的价值、思考财富的创造与使用而形成的伦理观念。先秦管子说:“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。”揭示的就是社会总体财富多寡与社会道德水平之间的关系。道教的财富伦理观,最根本的主张就是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财富的获得必须是正当的。

道教认为,人人都具有创造财富的能力,都应该努力去创造财富。《太平经》说:“天生人,幸使其人人自有筋力,可以衣食者。”“夫人各自衣食其力。”这就是说,人应该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活。“而不肯力为之,反致饥寒,负其先人之体。而轻休其力不为,力可得衣食,反常自言愁苦饥寒。但常仰多财家,须而后生,罪不除也。或身即坐,或流后生。所以然者,天地乃生凡财物可以养人者,各当随力聚之,取足而不穷。反休力而不作之自轻,或所求索不和,皆为强取人物,与中和为仇,其罪当死明矣。”由于自己懒惰而造成饥寒,那就辜负了上天赋予自己的能力。

道教的神仙信仰中,包含神仙赐予财富的内容。财神信仰就是典型的表现。历史人物范蠡,就是因为善于经营致富而被奉为文财神的。对于人们基于诚实劳动、合法经营而产生的求富愿望,道教都是肯定的。

从社会角度来说,道教明确指出,“民之利用厚生,非财不立”,因而希望社会财富极大丰富。理想的社会景象就是:“府库资财甚满盈,兵戈永息乐升平。民歌有道图长治,报国勤看《大洞经》。”

但是,具体到个人来说,道教总是劝人要少私寡欲,淡薄名利,不汲汲于追求财富。《老君崇百药》就说:“不多聚财是一药。”“不多贪财是一药。”个人对待财富的正确态度是:“非己之财,不妄取;非义之财,不苟得;合得之财,随分取。”

道教特别强调不能取非义之财。道教的种种戒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。如刘宋道士陆修静所撰《受持八戒斋文》中说:“不得盗他物以自供给。”《玉清经·本起品》载元始天尊所说十戒中的第七戒规定:“不得欺凌孤贫,夺人财物。”《妙林经二十七戒》中说:“不得盗窃人物,不得妄取人财。”《老君说一百八十戒》中规定:“不得横求人物。”“不得强取人物。”“不得妄取人一钱以上物。”道教认为,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财富的人,必遭恶报。《太上感应篇》说:“诸横取人财者,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,渐至死丧。若不死丧,则有水火、盗贼、遗忘器物、疾病、口舌诸事,以当妄取之值。”又说:“取非义之财者,譬如漏脯救饥,鸩酒止渴,非不暂饱,死亦及之。”可见,道教力图以因果报应说来劝戒世人:非我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

在财富的分配上,道教主张“损有余而补不足”。道教认为,社会上的财富乃是公有的。《太平经》说:“此财物乃天地中和所有,以共养人也。”因而人人有权享用社会财物,不能容许少数人占有大量财物、多数人极端贫困的不合理现象的存在。《太平经》认为,富人好比是碰巧钻进谷仓中的老鼠,不能因为老鼠呆在谷仓里,就认定谷仓为老鼠所有。它说:“此家但遇得其聚处,比若仓中之鼠,常独具足,此大仓之粟,本非独鼠有也。”它还进一步指出,“少内(指皇室仓库)之钱财,本非独以给一人也;其有不足者,悉当从其取也。愚人无知,以为终古独当有之,不知乃万户之委输,皆当得衣食于是也。”由于财富乃天下人所共有,因此,《太平经》对那些“积财亿万,不肯救穷周急,使人饥寒而死”的为富不仁者,予以严厉的批判。经中痛斥富人“不肯以力周穷救急,令万家乏绝,春无以种,秋无以收,其冤结悉仰呼天,天为之感,地为之动。不助君子周穷救急,为天地之间大不仁人”。

《太平经》认为,阴阳二气交通而成和气,万物才能生存。人应当效法之:“和气者相通往来,人有财亦当相通往来。”若聚敛钱财,而不肯救济贫困,就是阻塞和气的流通,“与天地和气为仇”,必然会受到上天的惩罚。

总体来看,针对普通人,道教在财富问题上的观点是:一是对财富的追求要适可而止,不可贪得无厌;二是即使富裕了,也还要节俭;三是要扶危济困,不能为富不仁。《初真十戒》的第七戒说:“不得贪求无厌,积财不散,当行节俭,惠恤贫穷。”这一规定,以简炼的语言,包括了上述三个方面的告诫。

针对修道之人,道教主张不积累任何财富。《道德经》说:“圣人不积,既以为人己愈有,既以与人己愈多。”道教认为,修道之人应该遵从“圣人不积”的教导,对世俗的财富不要有任何贪求。《老子想尔注》说,修道之士“于俗间都无所欲”,“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,……衣弊履穿,不与俗争。”《丹阳真人语录》说:“饥则餐一钵粥,睡来铺一束草,褴褴缕缕,以度朝夕,正是道人活计。”总之,修道之士,出尘离俗,安贫乐道,于世间无欲无求,当然更不会为财富而累身。那么,对于信徒的布施,该如何处置?道教历来的做法是,一部分用于维持道众的基本生活,一部分用于维修宫观,其余的则全部用于赈灾济贫。历史上记载有许多道士散财济贫的故事。当今道教界在捐款赈灾、捐资助学、扶危济困等方面,也作出了大量的贡献。这既是道教的优良传统,也是道教的精神风貌所在。


尹志华,男,1972年生,湖南常宁人。先后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系、四川大学宗教学研究所、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,分别获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学位。1998年7月—2003年7在中国道教协会研究室工作,兼任中国道教学院教师 。2003年8月—2005年1月在北京联合大学民族与宗教研究所工作,兼任应用文理学院社科部教师。2005年2月回中国道教协会工作,2006年起任《中国道教》杂志副主编。2007年10月—2008年1月、2009年9月—2010年7月在香港中文大学道教文化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。出版专著《北宋〈老子注〉研究》(巴蜀书社,2004年)、《王常月学案》(齐鲁书社,2011年),合著《古今中外宗教概观》、《道藏说略》,参与整理点校《中华道藏》、《国际儒藏》、《老子集成》(任副主编),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。代表性论文有《道教生态智慧管窥》、《北宋道士陈景元的老学思想新探》、《王安石的〈老子注〉探微》、《试析北宋〈老子〉注家对“无为”的诠释》、《明代道士王一清的〈道德经释辞〉略析》、《元代净明道的教义核心析论》、《〈灵源大道歌〉与〈至真歌〉、〈道枢·灵源篇〉的关系考》、《北京白云观藏〈龙门传戒谱系〉初探》、《从老学史看“六经注我”的诠释方法》、《浅析黄裳的内丹性命论》等。